2012海南中招指标到校生比例提高 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高于统招线的85%
本报讯 今年,市县重点高中学校的“指标到校生”比例进一步提高。去年要求市县所属的“省一级学校”“指标到校生”计划占本校公费生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0%,其余学校原则上不得低于25%。今年分别提高了5个百分点,即市县所属的“省一级学校”“指标到校生”计划占本校公费生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5%,其余学校原则上不得低于30%。
“指标到校生”招生指标先不分配至市县(单位)重点高中学校的初中部,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本招生学校志愿、在其初中毕业学校读满3年、并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。此类学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生录取工作之后,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,原则上不得高于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85%。如某初中学校已分配招生指标但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考生不足,可以将剩余指标调整到其它初中学校(含市县重点高中学校的初中部),也可用于奖励办学进步显著的初中学校。但要保证没有考生上线的初中学校至少有1名考生被录取。严禁将剩余指标用于转录择校生或其他用途。
